「第21屆新創事業獎」自即日起至6月1日17:00止受理報名
- 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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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
【參選資格】
創業時點: 103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
【參選組別】
科技產業組 / 創新傳產組 / 創新服務組
※參選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完成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三大類組之產業類別區分參考請參照申請須知。
【獎項資訊】
※參選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完成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獎項資訊】
獎項類別及名額
本獎項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 三大類,選拔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20家為原則。
特別獎
為加速推動我國達成永續發展目標,鼓勵新創企業積極發展具「 永續」思維之營運模式,本年度特增設「永續新創獎」特別獎( 包含在前述得獎企業20家內),遴選出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中, 特別對於永續發展、綠色節能、淨零碳排等具創新作法之企業, 予以鼓勵。
【獎勵方式】
本獎項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
特別獎
為加速推動我國達成永續發展目標,鼓勵新創企業積極發展具「
【獎勵方式】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 以資鼓勵。
【參選程序】
【參選程序】
報名時間: 111年4月1日10:00至6月1日17:00止。
補件期限: 111年6月10日中午12:00前
補件期限: 111年6月10日中午12:00前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