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
智權審議委員會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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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
提案截止日 2月中旬
智審會開會日 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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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
提案截止日 4月底
智審會開會日 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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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
提案截止日 7月底
智審會開會日 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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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
提案截止日 10月底
智審會開會日 11月中旬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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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
- 研發成果專利申請表
- 研究成果專利申請說明書
- 國科會計畫核定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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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進行專利評估
- 初步專利分析檢索
- 前後引證檢索與可專利性評估
- 未來商業化使用可能性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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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智權委員會進行審查
- 領域專家學者提供建議
- 由智權委員會進行決議
- 必要時得邀請外部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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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學校委託事務所
專利申請維護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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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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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TION
申請文件送件
於智權審議委員會召開月份前一個月底前,發明(創作)人檢送校內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至產學營運中心
DOCUMENTS校內專利申請表格:
- 研發成果申請專利表
- 研發成果申請專利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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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OL POINT 控制重點(1)
文件確認
產學營運中心檢查專利申請文件是否備齊以及完成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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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案檢索
產學營運中心委任第三方(專利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供智權審議委員會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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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發明(創作)人得於修正後申請複審REVIEW
智權審議委員會審查
是否通過申請
CONTROL POINT 控制重點(2) -
- 產學營運中心通知發明(創作)人審議結果
- 產學營運中心委任專利事務所進行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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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說明書會稿
專利事務所提供專利說明書初稿,經由發明(創作)人會稿
CONTROL POINT 控制重點(3) -
案件進入官方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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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出具核駁意見(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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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意見
專利事務所提供分析意見予發明(創作)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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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SION
發明(創作)人決定
是否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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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審定
經審查委員審查,審查通過後核發核准審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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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OL POINT 控制重點(4)
專利領證/維護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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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結束
專利終止維護作業流程圖(研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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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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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獲准、維護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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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自維護管理滿三年後,產學營運中心定期進行授權使用或技術服務之效益評估
否 是 -
產學營運中心辦理讓與相關評估,並將讓與內容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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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讓與公告日起三個月內是否有第三者願意承接讓與
否 -
產學營運中心委任第三方進行專利價值分級分類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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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權審議委員會審議是否續行維護
否 是 -
校內行政程序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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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向資助機關辦理終止維護者,依法機關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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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結束
新制
依據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辦法「112學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112年10月26日)」,實施新制的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費用之分攤規定。
舊制
依據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辦法「111學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112年6月9日)」第八條規定,專利申請及維護等相關費用(含事務所服務費及其他依法令應繳納之專利規費),除智權審議委員會另有決議得以其他比例分擔外,依辦法於扣除補助機關之補助金額後,按以下分攤基準表分攤剩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