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移轉授權金分配機制長描述

技術移轉授權金分配機制長描述

技術移轉授權金收入
依合約規定時程開立收據,辦理請款

衍生利益金收入
於每年定期發函徵詢,請廠商於合約規範期限前,彙報前一年度銷售收入之衍生利益金。

依該公司回報資料確認是否需辦理請款作業
是→ 廠商是否如期繳款

否→ 流程結束

廠商是否如期繳款
是 → 辦理入帳作業 → 辦理利益分配 → 是否有資助機關

是否有資助機關

是 → 
1. 國科會之成果通知發明人至 Strike 系統登錄研發成果基本資料。
2. 辦理回饋資助機關科發基金作業,並應於現金入帳日或取得股權日起算 6 個月內完成。

否 →辦理人事費印領清冊請發明人造冊主計室辦理入帳→製作撥款清冊簽核及撥款入帳→流程結束

廠商是否如期繳款

否 → 
辦理文書費印領清冊請發明人造冊,主計室辦理入帳  
製作撥款清冊核撥及撥款入帳

否 → 
1. 進行通報作業
2. 發函催告請款
3. 與廠商進行溝通並確認是否繼續使用技術
產學營運中心承辦人

是否繼續使用技術
是 → 雙方議定限期繳款/延展合約議定繳款期限 → 廠商是否如期繳款 是 →辦理入帳作業/否→簽請首長同意終止契約或循司法程序處理

否 → 
雙方議定中止合約 → 法務與主管評估 → 簽請首長同意終止契約或循司法程序處理 → 法務 → 終止程序或司法

流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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