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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科部產字第1070028754號及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起日為107年11月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2、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計畫主持人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核准後上傳,申請作為本計畫合作企業配合款之出資比,以供科技部審查。(如無者,得免附之)

(1)附件一派員評價資料:表CM19A。
(2)附件二設備評價資料:表CM20A。
(3)如合作企業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折抵者,請於計畫申請前,確認能否取得該設備原始購買憑證,如無法取得原始購買憑證者,請務必於線上申請截止日前,召開設備鑑價會議,完成該設備價值之認定及前項評價資料審查行政程序,以利上傳作業。

(二)為因應科技部規定學研機構需建立利益迴避機制,故請申請人於送件同時檢附:「國立中央大學教師申請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如附件四)正本乙份,予研發處智權技轉組留存。

三、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計畫徵求)公告。

四、隨函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本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41、(02)2737-7137。
(三)受理校內申請作業:請洽本校研發處智權技轉組聯絡人:蔡宛螢小姐(代理人徐嘉苓小姐),校內分機:27081,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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